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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年1月26日 出处:《深圳特区报》2006-11-15 作者:有有 编辑:福围社康 有23位读者读过此文 | ||
劳务工医疗保险 | ||
劳务工医疗保险 劳务工享受医保便利 给企业和劳务工带来双赢解决劳务工就医难问题,是我市近两年来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最集中的问题之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2006年5月12日,市政府四届2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这是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暂行办法》施行以来,由于劳务工医疗保险缴费率低,既保住院又保门诊,就医网点分布合理,就医方便.福永街道82%的参保企业表示满意,为劳务工医疗保险大大减少了企业和外来劳务工在医疗方面的后顾之忧,给企业和劳务工带来双赢的良性循环。 记者在福永一些工厂采访劳务工时,他们告诉记者,“每月交4元钱,就能与深圳市民一样到医院看病,门诊也不用交现金,实在太好了,做梦也没想到!” 企业受惠负担减轻 开展劳务工医疗保险,受惠的不仅是劳务工,参保企业负担也大大减轻。福永一家电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实惠账”:“就公司现有职工1.2万人计算,原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按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1%缴费,每人每月交26.62元,全部由单位出,一年共计支出380多万元,而且只能保住院。改为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后,每人每月单位支出8元,一年共支出115万元,节省支出268万元,缴费额度只是以前的1/3左右,而且既保住院,又保门诊。这样大大减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无形中增加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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