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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年6月21日 编辑:叶发贵 有1559位读者读过此文 | ||
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诊疗程序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标准 | ||
宝安区社会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诊疗程序 一、所有就诊患者应测量体温。 二、设立专用登记簿,凡体温>38℃的首次就诊病人,应登记好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初步诊断、处理、转归及是否有禽类接触史。 三、做好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并将病人转至相对隔离的诊室进一步明确诊断,以防交叉感染。 四、详细询问病史及活禽接触史,进行体格检查,有条件的进行血常规、胸部x片检查。综合病史、症状、体征及检查结果,作出初步诊断。 五、凡不能排除人禽流感的病人,应立即转诊到所在街道医院或宝安区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并同时向所在街道卫生监督所报告。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标准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规定,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条不能作出明确诊断的肺炎病例: 一、发热(≥38℃); 二、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影像学特征; 三、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四、经抗生素规范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可定为人禽流感疑似病例: (一)接触禽类人员(饲养、贩卖、屠宰、加工禽类的人员、兽医、以及捕杀、处理病、死禽及进行疫点消毒的人员等)中发生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可能暴露于禽流感病毒或潜在感染性材料的人员中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三)已排除SARS的不明原因的肺炎死亡病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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